為鼓勵學生融合理論與實務,發揮專業潛能及展現創意巧思,藉此舉辦創業專題競賽,互相觀摩學習,以共同激盪新思維之研究,促進新知及學習成效。
一、系競賽:本院各系學程於每學年之上學期各挑選一門課程講授創業計畫之內涵,並進行創新、創意及創業競賽活動,至少遴選3隊參加院初賽。
二、院初賽:各系學程應推派隊報名參加院初賽,由院遴選3-6隊參加校決賽。
三、校決賽:入選隊伍於每學年下學期參加校級決賽,校決賽由學校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主辦。
報名資料113年11月18日 (一)收件截止。 | 填寫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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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參賽報名表 | 每一團隊填寫一份 |
【附件二】聲明及切結書 | 每一團隊填寫一份 |
【附件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 包含指導老師,團隊中每人皆須填寫一份 |
【附件四】專題競賽計畫書 | 每一團隊填寫一份,依參賽類別填寫,類別一創業實作類填寫附件五,其餘類別填寫附件四。 |
【附件五】創業營運計畫書 | |
【附件六】海報成果展示基本資料表 | 每一團隊填寫一份 |
【附件七】團隊成果海報 | 每一團隊填寫一份 |
報名資料113年11月20日 (三)收件截止。 | 填寫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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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簡報檔 |
每一團隊繳交簡報檔一份
※電子檔繳交部分,請隊長統一郵寄至文創系信箱ccem@n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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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競賽:
(一)評審委員組成:由該課程授課教師及系主任或系主任指定之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審方式:
1.書面資料評審:於賽前 3 日寄出計畫書之電子檔,請委員預先審評。
2.簡報:競賽當日參賽各組進行7分鐘簡報,評審問答3分鐘。
(三)評分標準:
項次 |
評分項目 |
評分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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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論文 |
專題實作/創業實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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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書面資料評審 |
完整性
(報告書資料之主題、架構邏輯、撰寫格式、研究動機、目的、過程與方法、結論等)
|
25% |
15% |
二 |
創新與創意性
(含創業營運計畫書之可行性)
|
25% |
20% |
|
三 |
實用性
(作品具可商品化或可專利與應用之市場價值)
|
- |
20% |
|
四 |
預期效益
(對產業或學術的貢獻度)
|
15% |
15% |
|
五 |
特色展現
(獨特、符合校務或院系發展主軸)
|
15% |
10% |
|
六 |
簡報 |
實體作品與海報展示 |
10% |
10% |
七 |
簡報內容、台風與答問回應表現 |
10% |
10% |
|
總計 |
100% |
項次 | 評分項目 | 評分配比 | ||
---|---|---|---|---|
專題論文 | 專題實作/創業實作 | |||
一 | 書面資料評審 |
完整性
(報告書資料之主題、架構邏輯、撰寫格式、研究動機、目的、過程與方法、結論等)
|
25% | 15% |
二 |
創新與創意性
(含創業營運計畫書之可行性)
|
25% | 20% | |
三 |
實用性
(作品具可商品化或可專利與應用之市場價值)
|
- | 20% | |
四 |
預期效益
(對產業或學術的貢獻度)
|
15% | 15% | |
五 |
特色展現
(獨特、符合校務或院系發展主軸)
|
15% | 10% | |
六 | 簡報 | 實體作品與海報展示 | 10% | 10% |
七 | 簡報內容、台風與答問回應表現 | 10% | 10% | |
總計 | 100% |
一、系競賽:
(一)本系競賽,獎項取前3名團隊,頒予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二)入圍團隊須報名參加管理學院初賽,未依規定參加院初賽之隊伍取消入圍資格。
(三)系初賽之業務經費由文創系教學基本業務之經費支應。
二、院初賽:
(一)獎項取入圍 3-6 隊,發給入圍證明。初賽入圍團隊須 代表學院參加決賽,以爭取最高榮譽,未依規定參加決賽之隊伍取消入圍資格。
(二)初賽入圍決賽團隊代表本院參加決賽,並參加工作坊,爭取最高榮譽。全程參與相關活動之團隊,得於決賽後由團隊隊長代為申領全程參與鼓勵金新臺幣1,500元;如未參加工作坊,僅參與決賽,發給獎勵金1,000元
三、校決賽:
(一)決賽第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決賽第二名頒予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狀乙紙。
決賽第三名頒予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決賽佳作頒予獎金新台幣 1,500 元及獎狀乙紙。
決賽參賽者由產職處發給入圍證明,得獎團隊頒予團隊成員獎狀乙紙,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紙。
一、初賽入圍團隊成員皆需參加產職處舉辦之創新創業工作坊,藉由培訓修正、改善專題競賽作品,以強化創新事業能力,提升競賽品質。
二、完成校內創新創業工作坊者,頒發結業證書,並作為決賽加分項目。
三、創新創業工作坊報名資訊由產職處另行公告之。
四、決賽表現優異者得由學校推薦參加區域、全國或國際性競賽。
五、參賽隊伍須同意將個人姓名與聯絡電話等基本資料提供給主辦單位做為選評、頒獎、通知訊息與相關宣傳推廣所用。
六、所有參賽作品之理念、計畫(含文字、圖片與內容等)均為原創且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與轉貼,若發現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勵,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本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參賽得獎作品得不予退件,無償提供本校作為相關展覽及宣傳使用。
八、本競賽辦法若有修改資訊,由產職處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之。
九、參賽團隊皆需簽署聲明及切結書,並遵守與服從本競賽辦法之各項規定及初賽與決賽之評審決議。
一、參賽隊伍須同意將個人姓名與聯絡電話等基本資料提供給主辦單位做為選評、頒獎、通知訊息與相關宣傳推所用。
二、所有參賽作品之理念、計畫(含文字、圖片與內容等)均為原創且未經公開發表,嚴禁抄襲與轉貼他人資料,若經查實發現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將取消參賽資格與追回得獎獎勵,所有法律責任參賽者將自行承擔。
三、參選作品一概不予以退件,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存於執行單 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
四、本競賽辦法若有修改資訊,主辦單位得逕自學校網站首頁修改公告, 不再個別通知。
一、連絡人及電話:文化創意事業管理學系郭秘書 校內專線 2531
二、E-mail:sherry50700@nhu.edu.tw